灌建发〔2017〕77号
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关于对2017年度“双城同创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
局属各单位、机关各科室:
今年以来,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,全系统积极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、卫生县城,较好的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创建任务,被县委县政府评为“双城同创”工作突出贡献单位。
为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激励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持久的开展创建活动,确保创建成果不反弹,经研究决定,对在“双城同创”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,授予房产处等5家单位“双城同创”工作“突出贡献单位”称号,授予规划局用地股等5家单位“双城同创”工作“先进单位”称号,授予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施工企业“双城同创”建筑工地管理工作“突出贡献单位”称号,授予上海松投实业有限公司等5家施工企业“双城同创”建筑工地管理工作“先进单位”称号,授予连云港永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(金德花园)等5家物业管理企业“双城同创”物业管理工作“突出贡献单位”称号,授予灌南县旭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(新气象二期)等5家物业管理企业“双城同创”物业管理工作“先进单位”称号,授予董健等30名同志“双城同创”工作“先进个人”称号,授予王玉莉等10名同志“双城同创”工作“优秀志愿者”称号。
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,珍惜荣誉、戒骄戒躁,再创佳绩。全系统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,以更高的标准、更好的精神状态、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,在新的起点上,以更高的标准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,确保在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中再创佳绩。
附件:灌南县住建局“双城同创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
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17年11月28日
附件
灌南县住建局“双城同创”工作
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
一、住建局“双城同创”工作先进集体
(一)突出贡献单位(5个)
房产处、物业管理科、建管处、园林所、局双创办
(二)先进单位(5个)
规划局用地股、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、路灯所、公用事业科、城乡规划科
二、“双城同创”建筑工地管理工作先进集体
(一)突出贡献单位(5个)
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、浙江温州城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、盐城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、江苏润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启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
(二)先进单位(5个)
上海松投实业有限公司、连云港正邦建设有限公司、浙江锦亚建设有限公司、浙江龙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、浙江广华建设有限公司
三、“双城同创”物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
(一)突出贡献单位(5个)
连云港永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(金德花园)、连云港外贸物 业服务有限公司(上城国际)、连云港时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(南大院)、连云港世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(丽景天城)、北京市均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(德汇花园)
(二)先进单位(5个)
灌南县旭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(新气象二期)、连云港帮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(人和之家)、灌南县福达服务有限公司(金御名城)、盐城中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(香格里拉)、灌南县祥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(华夏豪门)
四、住建局“双城同创”工作先进个人(30人)
董 健 宋 健 潘卫东 马行松 王立东
张彩霞 葛建军 顾金宝 孙育林 陈 军
姚伟才 解晓东 许贵军 宋 飞 穆泾源
惠志兵 王 波 于 宇 汪勤勤 王 琳
汤 拓 苗 进 王永坚 徐景树 孙友伟
袁 野 周 青 郑群英 葛志华 范建钟
五、住建局“双城同创”工作优秀志愿者(10人)
王玉莉 郑 华 丁丽丽 田 慧 武小卉
常 虹 杨 鹏 王翠莲 韩晓庆 于苏惠
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印发